经济管理学院晚自习管理制度

作者:管理员 时间:2020-09-01 点击数:

为提升经济管理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,使我院的学风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,特针对2016级和2017级学生晚自习做如下规定:
 1、严格遵守晚自习作息时间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每周日至周四晚上

时间:(7:00—8:50)

2、自习按正常上课考勤,迟到、早退、缺席按考勤制度处理;
 3、晚自习期间,学生不准大声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打闹,不准吃零食,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,首犯者给予警告,再犯者扣0.5学分。
  4、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入,不得随便走动,严重违纪者扣0.5学分。

 5、每晚提前10分钟,学生会成员负责分发各班的点名册,并负责考勤记录及跟踪班级情况。对不到校的学生做好记录,上报院系。

6、晚自习严格履行请假制度,学生的出入必须向辅导员汇报。

7、晚自习期间检查人员随时、随机抽查并记录各班晚自习情况。

8、每学期末,总评出学风优秀班级。

9、晚自习结束后,关好教室门窗及电灯,900 前离开教室。不准在教室、教学楼内逗留。当日晚自习教师及值日教师做好记录,其结果记入年终考核。

以上规定希望经济管理学院2016、2017级同学真执行并严格遵守!

Copyright© 呼伦贝尔学院法学与经济管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.  学院地址:呼伦贝尔市学府路83号 邮编:021008